對苯二酚 CAS 123-31-9
對苯二酚,又名氫醌,是苯的兩個對位氫被羥基取代形成的有機化合物,化學式為C6H6O2,為白色結晶性粉末,主要用于制取黑白顯影劑、蒽醌染料、偶氮染料、橡膠防老劑、穩定劑和抗氧劑。
對苯二酚理化性質
對苯二酚分子結構性數據
對苯二酚計算化學數據
對苯二酚毒理學數據
對苯二酚化學性質
對苯二酚用途
1、對苯二酚主要用作照相的顯影劑。對苯二酚及其烷基化物廣泛用于單體貯運過程添加的阻聚劑,常用的濃度約為200ppm。
2、用作橡膠和汽油的抗氧劑等。
3、處理領域,將氫醌加于閉路加熱和冷卻系統的熱水和冷卻水中,對水側金屬能起緩蝕作用。氫醌用爐水的除氧劑,在鍋爐水預熱除氧時將氫醌加入其中,以除去殘余溶解氧。
4、是制造蒽醌染料、偶氮染料、醫藥原料。
5、用作洗滌劑的緩蝕劑、穩定劑和抗氧劑等,還用于化妝品的染發劑。
6、光度測定磷、鎂、鈮、銅、硅和砷等。銥的極譜法和容量法測定。雜多酸的還原劑,銅和金的還原劑
對苯二酚臨床應用
氫醌洗劑
對苯二酚由苯胺氧化成對苯醌,再經過還原制成無色或白色晶末對苯二酚是傳統的脫色藥物,能有效地治療色素性皮膚病。對苯二酚雖有療效,但穩定性差。于1999年3月研制了對苯二酚洗劑,克服了對苯二酚霜難以保存的缺點,并觀察其對黃褐斑臨床療效。 [2]
臨床資料
資料完整的黃褐斑患者56例,男9例,女47例;年齡21~47歲,平均28歲;病程2周~10年,平均4.5年。均為皮膚科門診患者。隨機分為治療組30例,對照組26例,兩組間差異無顯著性具有可比性。
對苯二酚急救措施
眼睛接觸:立即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。
吸入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呼吸困難時給輸氧。呼吸停止時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。
食入:患者清醒時立即給飲植物油15~30mL。催吐,盡快徹底洗胃。就醫。
皮膚接觸: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甘油、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(7 : 3)抹擦。然后用水徹底沖洗�;蛄⒓从盟疀_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。
對苯二酚泄露應急處理
隔離泄漏污染區,周圍設警示標志,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,穿化學防護服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,避免揚塵,用清潔的鏟子收集于干燥凈潔有蓋的容器中,運至廢物場所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。如大量泄漏,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。
對苯二酚包裝儲運
運輸注意事項: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》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。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酸類、氧化劑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
儲存注意事項: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包裝要求密封,不可與空氣接觸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、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。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“五雙”管理制度;
包裝注意事項: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纖維板桶、膠合板桶、硬紙板桶;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(罐)外滿底板花格箱、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。
對苯二酚安全信息
對苯二酚安全術語
S26:不慎與眼睛接觸后,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并征求醫生意見。
In case of contact with eyes, rinse immediately with plenty of water and seek medical advice.
S36/37/39:穿戴適當的防護服、手套和護目鏡或面具。
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, gloves and eye/face protection.
S61:避免釋放至環境中。參考特別說明/安全數據說明書。
Avoid release to the environment. Refer to special instructions / safety data sheets.
對苯二酚風險術語
R22:吞食有害。
Harmful if swallowed.
R40:少數報道有致癌后果。
Limited evidence of a carcinogenic effect.
R41:對眼睛有嚴重傷害。
Risk of serious damage to the eyes.
R43:與皮膚接觸可能致敏。
May cause sensitization by skin contact.
R50:對水生生物有極高毒性。
Very toxic to aquatic organisms.
R68:可能有不可逆后果的危險。
Possible risk of irreversible effects.
對苯二酚法規信息
法規信息《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2011年3月20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[1992]
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
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
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6.1 類毒害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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